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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
更新时间:2015-05-20 09:05:00点击次数:

一、岗位职责

(一)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职责

具有本学科领域宽厚的知识面,每年均能为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,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,同时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,年终考核合格。

(二)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职责

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教学工作,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,同时承担或参与一定的科研任务。

(三)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职责

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。

二、聘用条件

聘用基本条件:

1. 通过国家和河北省规定程序评审或考试取得的教学、科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资格;

2.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
3.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;

4.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;

5. 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。

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和以下各岗位具体条件的基础上,同等条件下,完成学院布置任务多者,对学院发展贡献大者优先聘任相关岗位。各岗位聘用条件如下:

副高级

(一)五级岗位聘用条件

具有教学、科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承担本科、研究生教学工作,聘期达到学校相应规定年限,并符合下列条件:

1.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、科研项目1项;或者至少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项(前三名),结题者优先。

2. 以第一作者(或通讯联系人)发表SCI论文2篇;或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(出版社)至少发表(出版)学术论文(论著)5篇(部)。

3. 上次任职以来,在教师评教(学生+督导)中综合位列学院副高级职称教师前20%者优先。

(二)六级岗位聘用条件

具有教学、科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承担本科、研究生教学工作,聘期达到学校相应规定年限,并符合下列条件:

1.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、科研项目1项;或者至少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项(前三名),结题者优先。

2. 以第一作者(或通讯联系人)在学校认定的二类及以上期刊(出版社)发表(出版)学术论文(论著)2篇(部);或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(出版社)至少发表(出版)学术论文(论著)3篇(部)。

3. 上次任职以来,在教师评教(学生+督导)中综合位列学院副高级职称教师前60%者优先。

(三)七级岗位聘用条件

具有教学、科研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承担本科、研究生教学工作,聘期达到学校相应规定年限。

中级

(四)八级岗位聘用条件

具有教学、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承担本科教学工作,聘期达到学校相应规定年限,并符合下列条件:

1. 参加厅局级及以上项目至少2项(前三名),结题者优先。

2. 以第一作者(或通讯联系人)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(出版社)至少发表(出版)学术论文(论著)3篇(部)。

(五)九级岗位聘用条件

具有教学、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承担本科教学工作,聘期达到学校相应规定年限,并符合下列条件:

1. 参加厅局级及以上项目至少1项(前三名),结题者优先。

2. 以第一作者(或通讯联系人)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(出版社)至少发表(出版)学术论文(论著)2篇(部)。

(六)十级岗位聘用条件

具有教学、科研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承担本科教学工作,聘期达到学校相应规定年限。

初级

(七)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

具有教学、科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能够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任务,有论文发表经历。

(八)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

具有教学、科研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能够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任务。

三、岗位任务

(一)五级岗位任务

1.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,每年至少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学时。

2.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、科研项目1项;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、科研项目2项(前三名)。

3. 以第一作者(或通讯联系人)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(出版社)至少发表(出版)学术论文(论著)3篇(部);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。

(二)六级岗位任务

1.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,每年至少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学时。

2.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、科研项目1项;或参与厅局级及以上教学、科研项目2项(前三名)。

3. 以第一作者(或通讯联系人)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(出版社)至少发表(出版)学术论文(论著)2篇(部);或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。

(三)七级岗位任务

1.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,每年至少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学时。

2. 参与厅局级及以上教学、科研项目至少1项(前三名)。

3. 以第一作者(或通讯联系人)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(出版社)至少发表(出版)学术论文(论著)1篇(部);或获得授权专利1项。

(四)八级岗位任务

1.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,每年至少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学时。

2. 参与厅局级及以上教学、科研项目至少1项(前五名)。

3. 参与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(出版社)至少发表(出版)学术论文(论著)2篇(部);或获得授权专利1项。

(五) 九级岗位任务

1.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,每年至少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学时。

2. 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、科研项目至少1项(前三名)。

3.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。

(六) 十级岗位任务

1.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,每年至少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4学时。

2. 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、科研项目1项(前五名)。

3. 参与在学校认定的三类及以上期刊(出版社)至少发表(出版)学术论文(论著)1篇(部);或申请专利1项。

(七)十一级岗位任务

1. 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相关工作。

2. 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、科研项目1项。

(八)十二级岗位任务

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各项教学相关工作。

四、工作小组联系方式

联 系 人:黄增瑞

联系电话:5971149,13903121598

办公地点:逸夫楼1208

小组组长:黄增瑞

2015年5月 12日

(编辑:admi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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